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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9 17:00     来源:梧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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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梧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方面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梧州市财政局部门网站(http://czj.wuzhou.gov.cn/)下载。如对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财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707室,邮编:543003,电话:0774386608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梧州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2023年,我局公开或更新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文件13件,本部门各类文件、通知公告、通报、人事信息等文件194件;更新了我局机关(含二层单位)机构简介、内设机构及领导简介、分工等信息14条;在网站公开了行政执法基本信息、执法依据程序和行政处罚等内容;在网站公开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标准及依据,2023年我局收费项目分别有票据工本费、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本年度收取费用107.97万元;2023年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3件。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按质按量按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文件93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网站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方式、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项,均已按相关规定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我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定期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下达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让市民了解和掌握有关财政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2023年,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其余的涉及财政政策类宣传主要转载上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网站栏目设置,目前设置了新闻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党建、专题专栏、网上办事、互动交流、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13个专栏,做到专栏专用,使社会公众更便捷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不断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定期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下达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让市民了解、掌握有关财政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对于年内公布的政务公开通报涉及我局事项,均逐项认真自查、落实整改;三是严格执行网站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制度,由信息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站安全开展防护巡查。

2023年未收到群众或单位对我局不满意的社会评议反馈,也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而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已移交市行政审批局实施)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局个别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充分,对部分公开信息分类把握不准等问题,我局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的宣贯力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在发文环节提醒各业务科室及时报送主动公开文件以强化源头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对网站公开信息进行检查和更新等方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2023年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总体工作任务,但我局还存在咨询留言答复时效性有待提升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网民所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效率不够高。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高网民咨询事项的办理效率,通过落实专人办理、联动各业务科室推动问题解决,加强工作任务督办落实的方式,切实提高网民咨询留言答复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为0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