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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01-20 10:00     来源:梧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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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函》要求,现发布《梧州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在广西梧州市财政局网站全文公开(http://czj.wuzhou.gov.cn/)。如对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2707室,邮编:543003,电话:0774386608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梧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质效

(一)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工作。

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统计信息、监督检查、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基本信息、执法依据程序和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官网发布信息共253条,发布主动公开文件48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12条,公开会计信息25条,发布工作动态82条,发布统计信息12条,发布人事信息16条,发布重大民生信息15条,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10,发布其他信息33条。公开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标准及依据,2024年本局收费项目分别有票据工本费、会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费,本年度收取费用共81.95万元。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工作。2024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均已按相关规定办结。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规范做好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发文稿纸、各类公文均注明公文的公开属性,属于不主动公开的公文均注明理由。

(四)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目前设置了新闻动态、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党建、专题专栏、网上办事、互动交流、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13专栏,全部做到专栏专用让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更加便捷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一是持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管理,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定期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下达和落实情况等内容,让市民了解、掌握有关财政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对于年内公布的政务公开通报涉及我局事项,均逐项认真自查、落实整改;三是严格执行网站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等制度,由信息技术人员定期对网站安全开展防护巡查。

2024未收到群众或单位对我局不满意的社会评议反馈,也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而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1.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时效性不够高的问题,一是优化办理流程。安排专人做好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工作,对于群众急难愁盼的且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缩短答复期限;二是加强内部协调。建立明确的内部责任分工,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事项,及时组织业务科室集中会商,确保答复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三是强化工作督办。定期检查依申请公开办件情况,对答复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业务科室完成整改,促进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时效性。

(二)2024年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总体工作任务,但还存在信息发布不够及时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的规定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24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