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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数函〔2020〕448号)要求,现发布《梧州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大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梧州市财政局网站全文公开(网址:http://czj.wuzhou.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梧州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27楼2707室,邮编:543003;电话:0774—3866083,电子邮箱:h3824899@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条例》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专栏下设五个子栏目: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根据《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为公众查找和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了指引。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栏目:我局在此栏目转载了11条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公众提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依据。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下设了15个子栏目,分别为:“主动公开文件(122条)、政策文件(9条)、机构概况(15条)、人事信息(32条)、统计信息(12条)、行政处罚(1条)、监督检查(10条)、财政预决算(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7条)、政府采购(21条)、解读回应(22条)、重大民生信息(83条)、建议提案(4条)、权责清单(3条)、其他法定公开信息(8条)”,2020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8条,做到“专栏姓专”、“应公开尽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在此栏目公布我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众可以通过查看年报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链接”栏目:我局在此栏目添加了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链接,方便公众一网通查。
我局还开设了“新闻动态”(242条)、“机关党建”(116条)、“会计之窗”(12条)、“梧州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229条)等栏目,主动公开信息599条。
另外,我市的公务员招考信息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汇编发布,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我局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信息1条;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执行信息3条;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项目》等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实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根据《条例》新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属性认定、信息管理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小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科室(单位)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提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组织领导、信息制作、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信息保密、技术维护“六位一体”的信息公开工作架构,并在“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我局或由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本年度发布政策文件9份,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2017-2019年历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目前共清查文件1310份,转主动公开文件7份,已在本局网站“主动公开文件”栏目公开。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面: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要求,对网站栏目、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等进行了优化调整,实现了政府信息一网通查,使社会公众更便捷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2.加强政府公报建设方面:2020年,我局共提供4份政策性文件供政府公报选登。
3.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方面:2020年,我局推送市政府门户网站并发布信息66条,主要为落实财政政策、保障财政资金方面信息及其他属于我局应保障的信息。
(五)提高解读回应实效情况。
1.政策解读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2020年,在我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解读文稿11份,其中2份以动漫形式创新向社会公众对财政政策进行了生动活泼的解读。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年,我局收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4件,已办结4件,按时办结率100%,处理满意率100%。收到零距离网络问政信息24条,已办结24条,按时办结率100%,处理满意率100%。没有收到市长信箱转来信息。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的情况。
(六)监督保障。
我局积极强化监督保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主任抓落实,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责任追究,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有效开展。
我局积极配合开展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按时按质完成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目标任务。2020年无社会评议监督反映情况,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七)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深化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财政执法。2020年度,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工作,我局制定了《梧州市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见效工作方案》(梧财监〔2020〕3号)、《梧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试行)》(梧财监〔2020〕6号)、《梧州市财政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我局网站“监督检查”栏目公开,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74号)等文件要求,在我局网站“权责清单”栏目对《梧州市财政局市、县二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实施动态调整;贯彻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我局网站“监督检查”栏目发布财政监督检查信息,从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行政处罚”栏目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有效推进我局对外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切实推动我局依法行政。
2.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我局在本局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财政资金”栏目及梧州市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按要求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全市财政收支情况、预算绩效、地方政府债务及财政专项资金信息229条,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公众了解财政资金信息和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的渠道,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1)继续做好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集中交叉汇审和多重审核,保证信息“完整性”。二是公开预算审阅指南,增强信息“可读性”。三是严格公开要求,挂钩项目资金,严守信息“规范性”。
(2)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市本级89个部门集中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情况,实现了除涉密单位外本级所有编制部门预决算的部门应公开尽公开。一是创新财政信息技术,开发一键提取功能,对决算报告中涉及数据部分自动从部门决算报表中提取,无需人工填列。二是扩大预算绩效公开范围,提高部门资金使用效益。(该点建议由绩效中心提意见)三是对89个部门的财务人员分批组织集中培训和现场填报,填报时采取部门互相审核、财政终审的方式,交叉审核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质量。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本局认真按照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依法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为目标导向,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网络和信息化系统,完善信息公开功能,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自动化水平,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创造便利条件,做到采购项目全过程信息公开要素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要求。
一是对涉及政府采购公开文件及时在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二是指导和督促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及时将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合同、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公开;三是及时完整公开财政部门负责的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处罚信息;四是在市本级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了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统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市政府采购方面主动公开文件数量76份,其中市本级21份,各县(市、区)55份;全市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方面,共发布信息公告8281条,其中市本级3666条,各县(市、区)4615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共发布监督检查处罚公告9条,其中市本级1条,各县(市、区)8条;全市政采云成交金额29.04亿元,电子卖场成交金额3.7亿元。全年全市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较高,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4.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做好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在本局网站发布了《梧州市财政局执收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配合打造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张网”。我局在本局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梧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梧州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梧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梧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目录清单。“一张网”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可以向有关部门和在网站上实时举报。
(八)拓宽主动公开范围情况
1.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发布宣传抗疫工作、疫情防控、疫情应急知识信息50条。
2.助推复工复产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没有出台加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复工复产和复岗复业方面的政策文件,2020年发布“复工复产”方面财政资金保障有关信息12条。
3.推动“六稳六保”政策公开情况。我局没有出台“六稳六保”方面的政策文件。2020年发布“六稳六保”方面财政资金保障有关信息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 | -12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次 | 315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大力宣传落实财政政策、保障财政资金相关信息,创新的以动漫形式向社会公众对财政政策进行了生动活泼的解读。
2020年,我局按照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虽较好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社会公众关注度不高。
2021年,我局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梳理细化我局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围绕群众需求进行服务。积极探索更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好参与,逐步提升政务公开效能,不断完善公开体系、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模式,使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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